中美富布赖特项目

The China-US Fulbright Program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创建于1946年,以倡议者富布赖特参议员的名字命名。目前,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该项目。1985年中美教育协定正式将该项目纳入教育交流范畴。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该项目赴美学者的遴选、录取、行前集训,来华任教学者的国内接受院校安置和集训等事务性工作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负责。赴美学者的面试工作则由CSC协同美国教育交流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Educational Exchange,隶属美国驻华使馆)共同完成。赴美留学人员在美费用由中、美双方负担,中方为其提供单程国际旅费和研究生的往返国际旅费;来华任教学者的工资由美方负责。

现有项目院校/单位124所,如下(以拼音为序):

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长安大学
重庆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东南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福州大学
复旦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西大学
贵州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
河南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暨南大学
江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南昌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宁夏大学
青海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西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石河子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苏州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同济大学
外交学院
武汉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西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新疆大学
延边大学
云南大学
浙江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项目每年安排40位左右的中/美方学者/研究生赴对方国家进行科研工作、学习或讲学。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飞速发展,该项目的支持重点已经从英语教学和教师培训方面扩展到了其他社会科学专业。赴美学者的专业已经开始涉及新闻、经济、法律和管理等专业;对于来华任教学者,中方院校更倾向与接受以上专业的专家,而非传统的文学、语言学和专门史等专业。


二、赴美学者选派

1.每年7-8月,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Educational Exchange)向教育部正式提出可以开始选拔中国赴美项目人员的要求,并将项目申请说明和申请表通过教育部转CSC出国部;

2.CSC根据项目院校名单要求每学校推荐2-4候选人。推荐工作一般在9月-10月完成。

3.项目面试一般安排在10-11月,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向CSC提供通过初选人员名单,并按专业安排面试,一般为5天。面试评委会由中美双方各制定3-4名专家组成。

4. 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将面试结论发往IIE,等待确认。

5. 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将确认后的录取人员名单通过教育部转告CSC,由CSC为录取人员准备录取通知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材料。所有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年的录取比例约为50-60%。

6. 录取学者的签证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共同负责。机票由学者本人根据其赴美进修行程安排向留学服务中心预定。

7. CSC每年将组织项目录取学者来京参加项目集训。

三、来华学者接受

1. 中方向美方提供各项目院校/单位的学科专业需求,通过留学基金委提交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告IIE。IIE负责在美国进行公开招聘和选拔,并将人选提交美国国务院审核通过。

2.每年4-8月,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正式通知教育部本年度秋季和明年春季申请来华任教学者的名单,并将名单和每位专家的申请材料通过教育部转CSC。

3.CSC根据美方专家的申请志愿和美国教育交流中心的要求向项目院校/单位寄发专家申请材料和安置表,征求各单位意见,安排专家前往不同学校任教。如专家第一志愿院校无法接受,在征求美国教育交流中心意见后,推荐到下一所院校。

4.每年8月和1月,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将通知教育部和CSC即将来华任教专家的名单和其举行集训的详细安排,由CSC负责通知有关院校派专人参加集训,并在集训后陪同专家返校,开始教学工作。

5.教育部负责为来华专家开具证明,协助校方为其办理在华任教和长期居留手续。

6.专家任教期间如有问题,可向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反映,通过CSC与接待院校商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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