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项目院校/单位124所,如下(以拼音为序):
项目每年安排40位左右的中/美方学者/研究生赴对方国家进行科研工作、学习或讲学。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飞速发展,该项目的支持重点已经从英语教学和教师培训方面扩展到了其他社会科学专业。赴美学者的专业已经开始涉及新闻、经济、法律和管理等专业;对于来华任教学者,中方院校更倾向与接受以上专业的专家,而非传统的文学、语言学和专门史等专业。
二、赴美学者选派
1.每年7-8月,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Educational Exchange)向教育部正式提出可以开始选拔中国赴美项目人员的要求,并将项目申请说明和申请表通过教育部转CSC出国部;
2.CSC根据项目院校名单要求每学校推荐2-4候选人。推荐工作一般在9月-10月完成。
3.项目面试一般安排在10-11月,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向CSC提供通过初选人员名单,并按专业安排面试,一般为5天。面试评委会由中美双方各制定3-4名专家组成。
4. 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将面试结论发往IIE,等待确认。
5. 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将确认后的录取人员名单通过教育部转告CSC,由CSC为录取人员准备录取通知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材料。所有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年的录取比例约为50-60%。
6. 录取学者的签证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共同负责。机票由学者本人根据其赴美进修行程安排向留学服务中心预定。
7. CSC每年将组织项目录取学者来京参加项目集训。
三、来华学者接受
1. 中方向美方提供各项目院校/单位的学科专业需求,通过留学基金委提交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告IIE。IIE负责在美国进行公开招聘和选拔,并将人选提交美国国务院审核通过。
2.每年4-8月,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正式通知教育部本年度秋季和明年春季申请来华任教学者的名单,并将名单和每位专家的申请材料通过教育部转CSC。
3.CSC根据美方专家的申请志愿和美国教育交流中心的要求向项目院校/单位寄发专家申请材料和安置表,征求各单位意见,安排专家前往不同学校任教。如专家第一志愿院校无法接受,在征求美国教育交流中心意见后,推荐到下一所院校。
4.每年8月和1月,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将通知教育部和CSC即将来华任教专家的名单和其举行集训的详细安排,由CSC负责通知有关院校派专人参加集训,并在集训后陪同专家返校,开始教学工作。
5.教育部负责为来华专家开具证明,协助校方为其办理在华任教和长期居留手续。
6.专家任教期间如有问题,可向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反映,通过CSC与接待院校商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