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与大洋州事务处职能
美洲与大洋州事务处,简称美大处,归口负责与美洲和大洋洲各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事务,具体职能如下:
1. 研究、起草涉及本地区教育合作交流的区域及国别政策,为全国教育系统开展与本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
2. 促进与本地区各国的双边教育合作交流,安排政府高级教育代表团的交流和访问;与本地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驻华外交机构建立双边教育交流与合作磋商等定期工作机制;制订政府间双边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和交流计划,监督、评估执行情况;管理、协调双边政府间教育合作项目。
3. 审核部属院校校长、党委书记,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出访本地区的任务;审核部属院校、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双边学术会议。
4. 负责与本地区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就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沟通,提供信息支持服务。
5. 负责与其它部委就业务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参与双边政府间高层协调和磋商等对话机制;参加与本地区国家自贸协定的谈判工作。
6. 统筹、协调教育部与本地区国外跨国公司的合作。